本期WEEKLY看点如下: 
1.据悉,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开始对在台湾生产或进口至台湾的纺织产品实施检验制度以更好保护台湾消费者的安全,该项检验制度是根据CNS 15290“纺织品安全(总体要求)”而制定的。
2.美国总统奥巴马去年签署《2010年毛皮真实标签法案》已于2011年3月18日生效,该法案规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毛皮产品名称指引进行意见征询,利益相关方可在5月16日前对包括毛皮规例和名称向导等提交最后评论意见。
3.于2010年5月公布于众的印度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修正案标志着印度对进口的化妆品产品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由此,印度化妆品进口商必须在进口前为产品注册并获得一个注册号,化妆品注册要求主要包括有关制造商和制造场所的信息、待注册的化妆品产品信息等五个方面的信息。
4.2010年12月通过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20日正式生效,从而取代实施已有40年的《危险产品法》第一部分,成为加拿大正式法律。加拿大政府认为该项新法案将会在提升加拿大消费者的安全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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